根据《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每年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森林草原防火期,其中1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请广大干部群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禁违规野外用火,否则道孚公安将予以严处。
2021年12月17日下午13点27分,道孚县公安局瓦日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仲尼镇村民邓某与扎拖乡村民多某两人在雅道路道孚至扎坝方向19公里处(尧日村)公路边吸烟,民警发现后立即对两人的行为进行制止,将两人带至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2021年12月19日上午10时许,道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两名违法人员在前往内地看病途中,经过道孚县麻孜乡路边时在野地里吸烟,民警立即对两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因其中一人身体受伤需及时治疗故未采取法律措施,后移交林草局处理,林草局要求二人出具书面保证后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