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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之光 | 周毅:上榜全省先进!连续9年优秀公务员
2021-09-27 09:07:24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公安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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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者,天下之仪也。甘孜州公安局法制支队是一个英雄辈出、团结向上的优秀团队,前有“全国先进工作者”获得者李晓霞同志,现又有刚被评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的周毅同志。


周毅,男,中共党员,2009年在甘孜州公安局法制支队参加工作,2013年开始从事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工作。从警的十二年中,他都发扬“三牛”精神,一直默默坚守在法制岗位上。特别是在行政复议工作岗位上,他先后办理23起行政复议案件,仅有1起采取延长期限办理,其余均在法定时限内结案;仅有1起引发行政诉讼且胜诉,其余均案结事了。其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勤于探索、勇于奉献的工作作风有效化解了矛盾隐患,积极助推公安机关法治政府建设。



在办理每一起复议案件过程中,周毅同志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秉公办案,坚持有错必纠,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和变更,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内部纠错的监督功能;对申请人主张的权利和内心想法全面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诉求坚决不予支持,但对申请人不理解、不明白的事实、程序、法律问题耐心解释、积极引导,通过行政复议办理,共计撤销6起行政处罚,维持7起处罚决定。同时在办理行政复议过程中,注重规范办理,统一制作了《甘孜州公安局行政复议案件调查笔录》、《甘孜州公安局行政复议案件调查权利义务告知书》、《甘孜州公安局行政复议撤回申请书》等规范模板,充分让当事人看到、感到执法办案的公正、规范。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周毅同志还不遗余力地加强对当事人进行法治宣传,引导当事人合法合理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避免盲目主张权利引发复议和诉讼,通过利害得失的分析,有效引导6起案件撤回申请,3起案件作出终止复议。其深知化解行政纠纷、保持社会的稳定是行政复议工作者的重要职责,通过复议、调解多种方式促进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工作中,周毅同志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落实开展依法治州、网上执法质量考评、网上办案指导、执法场所升级改造建设、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工作;落实开展各类行政刑事案件网上办理、审核和考评;协助开展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涉案财物系统平台培训和上线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法律服务,有效推动了州局案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运行,将公安法制改革工作推到实处。积极主动完成省厅安排的工作,圆满完成全州执法规范化关键年的相关工作,加强执法审核审批监督,梳理制定了《甘孜州公安机关关于规范办理吸毒及吸毒成瘾案件指导意见(试行)》等,为甘孜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实现新跨越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特别是今年开年以来,我州白玉、康定、稻城、雅江四县相继发生森林草原火案和因非法盗猎引发的故意放火案。周毅同志先后参加了康定市“1.3”塔公镇草原火案、康定市“1.3”新都桥镇森林草原火案、稻城县巨龙乡“1.7”森林火案的证据审查,公检法会商,雅江“1.12”火案的阅卷审核,深入到康定市局现场阅卷指导办案2次,就新都桥镇“1.3”森林草原火案、雅江“1.12”火案、稻城县巨龙乡“1.7”森林火案就全案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同办案民警交换意见,协助提供书面指导意见2份,对稻城县“1.7”火案提出专题阅卷笔录1份,形成案件需要收集完善的调查提纲,为火案查处提供正确的法制指导意见。同时,他还积极汇同州级检察、法院对几起火案研究制定会商意见,统一依法认定思想和适用法律意见,为火案打击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方向。


每一滴汗水都折射出太阳的光芒,每一份付出都能照亮梦想的天空。在他最熟悉的法制战场上,周毅同志连续9年被评选为优秀公务员,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一个个奖励证书,也从另一个侧面肯定了该同志的工作业绩。我们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他还将一如继往的用自己的工作实绩,为打击犯罪,服务人员更好的履职尽责,一定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出更加振奋人心的业绩,传出更多感人的故事,实现人生新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