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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货车年检新规9月1日起实施!快转给你身边的卡友!
2021-08-31 09:22:22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公安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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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2020,替代现行的GB21861-2014,GB18565:在货车检验方面,有以下新变化:

一、新增空车质量要求

自重允许有误差,2015年3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货车、重中型货车、重中型挂车的空车质量与机动车注册登记时记载的整备质量技术参数相比,误差应满足:重中型货车、重中型挂车不超过±10%或±500kg,轻微型货车不超过±10%或±200kg,且轻型货车的空车质量应小于4500kg。




二、调整外廓尺寸要求

胎面要求平整,外廓尺寸允许误差;对挂车的外廓尺寸有了明确要求,不超过±1%或±50%mm。
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重中型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重中型载货转向作业车、重中型挂车外廓尺寸:实测值不应超出GB7258、GB1589规定的限制,且与机动车行驶记载的数值相比误差不超过±3%或±150mm。




自卸车以及城建渣土车在外廓尺寸检查上,因为货箱厂家在对货箱安装时存在不规范操作,所以往往是超长、超高的重灾区,在处理车辆超长问题上,卡友需要在服务站对货箱进行重新焊接安装,以此来满足车辆外廓尺寸的检查。




注意:空车质量检验要求,将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第9个月开始实施,也就是2021年9月1日正式开始空车称重!




关于货车年检检查内容:

一、送检机动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类型、车辆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码、车辆颜色和外形是否与机动车行驶证签注的内容一样;
二、联网查询送检车辆的事故/违法信息,对于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送检机动车,人工检验时应重点检查损伤部位和损伤情况;对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道路交通事故的送检机动车,需及时到相关部门处理;
三、货车年检车辆特征参数检查; 送检机动车的外廓尺寸、轴距、整备质量、核定载人数、栏板高度、后轴钢板弹簧片数应该与机动车登记信息一致;
四、货车年检车身外观检测,保险杠、后视镜、门窗玻璃、车身漆面等部件需要完好无损,所有门窗玻璃不应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车身上的标识是否完整,而且不应影响安全驾驶。货车和挂车的车厢安全应牢固,栏板和底板应该规整,强度满足使用要求,安全架也应该完好无损,危险品运输车罐体顶部应按要求设置倾覆保护装置;须按规定粘贴符合规定的3C反光标识。
五、外部照明灯和信号设置功能是否正常,发光强度是否正常;货车年检不应有加装改装强制性标准以外的外部照明和信号设置,不应有后射灯;
六、货车年检轮胎安装是否符合要求,两轴同侧应装用同一型号、规格和花纹的轮胎,轮胎螺栓、半轴螺栓应齐全、紧固;规格应该和机动车登记信息相符;胎面不应该有影响使用的缺损、异常磨损和变形等;
七、货车年检号牌以及号牌的安装符合各项规定;号牌、行驶证及车身上喷印的号牌放大字样有无损坏、涂改字迹不清等情况;
八、检验车辆的制动性、转向操纵性、排气及其它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要求;
九、大型汽车是否按照规定在车门两边用汉字仿宋体喷写单位名称或车辆所在地街道、乡、镇名称和驾驶室限坐人数;货车后栏板(包括挂车后栏板)外侧是否按规定喷写放大2-3倍的车号,个体或联营户的汽车,门的两侧是否喷写有"个体"字样;字迹要求清晰,不得喷写单位代号或其它图案(特殊情况需经车管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