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防火期以来,道孚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州局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在“护旗1号”专项行动中,县局更是加强防火巡查、隐患排查、法律宣讲、卡点督查等工作,力争避免因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近期,县局连续查处2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件。
1月28日,道孚县下拖乡村民卓某在房外草地焚烧糌粑祭祀,2月2日,瓦日乡村民仲某将未完全熄灭的柴火灰倾倒在地里,引燃了地里的杂草。
2人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火灾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3条第2款和《甘孜州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道孚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之规定,现已对违法嫌疑人卓某、仲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道孚公安提醒:对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违规野外用火的,一律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者拘留等行政处罚,对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