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州公安局组织召开全州全州公安机关2021年度政治巡察暨队伍教育整顿专项督察工作部署会,会议由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扎西洛布同志主持并作相关部署安排,巡察办、整治办、市(州)域治理办相关负责同志、政治巡察督察组所有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巡察的重要性。要把巡察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巡察是党内监督有效管用的制度,是一把反腐利剑。发现问题是体现巡察工作成效的前提,各巡察组要始终牢记“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的使命意识,直接奔着问题去,对显性问题要刨根见底,对隐性问题要深究细查,真正让问题浮出水面、无处藏身,让巡察“利剑”高悬问题之上。二是明确职责,确保巡察工作纵深推进。各巡察组要严格按照“补位不越位、督办不包办、帮忙不添乱”的原则,紧扣上级决策部署,巡察督察组针对队伍教育整顿各个环节,对照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及工作流程图,聚焦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推动被巡察党组织真正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严起来。同时加强对各单位的督促、指导和帮助。要求注重整改查处、强化专项整治。会议强调:一是加大力度,强化巡察工作方式方法。发挥专业优势,聚焦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指导、政策支持、技术保障和制度完善,找准侧重点,提高针对性,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明察暗访、跟踪督办等方式,深入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二是真抓实干,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巡察成败关键在成果运用,必须强化问题整改,推进标本兼治,坚决防止流于形式。各巡察组要对州局党委负责,对干部负责,掌握全面情况,认真甄别梳理,做到客观准确。三是严守纪律、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严明工作界限,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不直接查办民警违纪违法案件,不借联系指导之名,违规过问案件办理,干预地方正常工作,不得提出与联系指导无关的要求。 州局巡察办、州局教育整顿办相关负责同志就政治巡察及队伍教育整顿专项督察相关工作进行了培训,整治办及市(州)域治理办相关负责同志对涉及工作进行了培训。